公告日期:2021-09-08
证券代码:300748 证券简称:金力永磁 公告编号:2021-101
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力转债”赎回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金力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53 号”文核准,江西金
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开发行了
43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3,500.00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745 号”文同意,公司 43,500.00 万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力转债”,
债券代码“123033”,并于 2020 年 5 月 7 日起进入转股期。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1、《江西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2、触发赎回情形
公司 A 股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 2021 年 7 月 29 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不低于“金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5.30 元/股)的 130%(32.89 元/股),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公司将有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金力转债”。
2021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前赎回“金力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金力转债”有条件赎回权,以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100.83/张)赎回在赎回登记日(2021 年 8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全部“金力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金力转债”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8 月 5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告
“金力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在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十次“金力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告知“金力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3)2021 年 8 月 31 日为“金力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
登记日(2021 年 8 月 30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金力转债”。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金力转债”将在深交所摘
牌。“金力转债”自 2021 年 8 月 31 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4)2021 年 9 月 3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1 年 9 月 7 日为赎回款到达
“金力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金力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金力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三、赎回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止 2021 年
8 月 30 日收市后,“金力转债”尚有 75,366 张未转股,本次赎回数量为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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