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大小非减持堰塞湖的危害加剧,起码现阶段应该大幅减发新股,不应以“一周”为发行
面对大小非减持堰塞湖的危害加剧,起码现阶段应该大幅减发新股,不应以“一周”为发行周期动辄最少发行一只,应该以“一年”为发行周期并告知股民每年的预期发行数量和融资总额,并且要告诉股民每年发行新股相关数量和金额的依据是什么?更不应该拿每周IPO审批数量作为调控股市指数的工具,这种自以为是的做法其实是任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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