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证券代码:300747 证券简称:锐科激光 公告编号:2024-020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立信 2023
年度实现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立信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立信就 2023 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事项签署了《审计业务约定书》。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及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规定,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并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重点审计领域、审计调整、初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在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及其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很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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