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汉嘉设计资讯
2018-12-11 19: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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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2-12



证券简称:汉嘉设计 证券代码:300746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高重建、潘大为、范霁雯、康平等97名自然人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承诺人已向上市公司以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承诺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与本次重组各交易对方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本次重组期间,本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承诺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快速发展》及2015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申报文件相关问题与解答》中的规定,本次汉嘉设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中介机构”)承诺:保证为本次汉嘉设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出具的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录





释义............................................................................................................................... 8

重大事项提示............................................................................................................. 12

重大风险提示............................................................................................................. 38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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