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2018年度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在2018年度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18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共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12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次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名字 加董事会 (次) (次) 缺席(次) 大会次数 备注
次数
温旭辉 12 12 0 0 2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等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未发现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议案名称 意见
类型
1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同意
十四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 (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2 十七次会议 (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同意
见;
(5)关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实施内容调整的独立意见;
(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 第一届董事会第 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八次会议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4 第一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 同意
十九次会议 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 案》的独立意见;
5 二十次会议 (2)关于《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
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一次会议
7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次会议
三、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