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9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广东奥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科技”或“乙方))拟与北京德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德昇”或“甲方”)、肖贵阳(以下简称“丙方”)签订《能源与工业互联网分析及应用平台项目设备采购合同》(以下简称“设备采购合同”)及《能源与工业互联网分析及应用平台项目系统集成合同》(以下简称“系统集成合同”),合同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9亿元及1.6亿元,奥维科技分别作为合同的乙方和承包方。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签署、经乙方股东即上市公司有权机关批准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1)设备采购合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初步预计交货时间为2018年11月-2019年3月。上述交货时间只是预估,具体由甲乙双方根据北京德昇科技有限公司能源与工业互联网分析及应用平台项目现场进度安排,甲方不得以此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交货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5号院
(2)系统集成合同:双方商定在2019年4月30日前根据甲方签确设计图纸标准,交付区域内所有机架及支撑其完整运行环境的配套系统设备和工程;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
(2)本合同货款分期回收,存在收款较慢、不及时或无法回收的风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签署基本情况: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合同正式生效。
签署地点:中国广州市
合同当事人:奥维科技、北京德昇、肖贵阳
合同标的:北京德昇科技有限公司能源与工业互联网分析及应用平台项目
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5号院
合同总金额:(1)设备采购合同总价暂定为19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万元整),含16%的增值税,最终以甲乙双方核定的数量、规格、单价按实结算。(2)集成服务合同总价暂定为¥16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增补结算价以双方核定的项目实际情况计算。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甲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德昇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5号院1号楼1层103
法定代表人:肖贵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设备安装、维修、租赁;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物业管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乙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奥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丰路31号G9栋102
法人代表人:张天松
主营业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室内装饰、装修;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通讯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3、丙方基本情况
姓名:肖贵阳
乙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甲方18%的股份,丙方为甲方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乙方与甲方及丙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
4、甲方,丙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无发生购销金额。
5、履约能力分析
为确保奥维科技按时回收设备款项、工程款及资金安全,北京德昇拟在北京德昇科技有限公司能源与工业互联网分析及应用平台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整体(包括但不限于机器设备、机架、零件等)作为抵押物,抵押给奥维科技,并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同时,肖贵阳自愿将其持有的北京德昇的所有股权质押给奥维科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且在《股权质押合同》签订后7工作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完成相关出质登记事宜。
四、合同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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