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奥飞
数据”)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9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中约定“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截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1,224,900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3%(截至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为 953,565,758 股),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7.52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6.67 元/股,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7.0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人民币 8,586,208.7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于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2024-018、2024-043)。
截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9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2.0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6.6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38,717.4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实施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第十七条、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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