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1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19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 9 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监事会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
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17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783.08万元,同比增长53.29% ;利润总额7159.06万元,
同比上升3.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82.78万元,同比增长4.57 %。监事
会认为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 年度审计报告》
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 2017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见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 2017年 12月31 日的总股本8,6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7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236,553,724.8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在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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