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润禾材料
保荐代表人姓名:成杰 联系电话:010-66555645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乐 联系电话:010-6655526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马乐、许逍然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2018年12月6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查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是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是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是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制度、任职人员名单、工作报告;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材料,包括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不适用
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是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是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是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是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是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是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是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是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不适用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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