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15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并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3日以公告形式向各股东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17日—2019年1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1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15:00—2019年1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
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高新区学府路10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第3项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该列打钩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
1.00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