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捷佳伟创资讯
2024-11-20 18: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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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4-090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涉及4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00股,占回购注销前 公司总股本的0.0009%,回购价格为58.4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用于 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合计199,450.16元。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目前348,175,136股减少至
348,171,836股,注册资本由348,175,136元人民币减少至348,171,836元人民币。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 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2、2021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 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11月18日为授予日,向131名激励对象授予61.85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触发回购条款,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00股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9.8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6,600股,回购价格为59.8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于2022年11月9
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注销手续。

8、2023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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