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维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7号)核准,安达维尔于2017年10月27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1,9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9,322,695.69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2,657,304.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2日出具的XYZH/2017BJA100176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1 航空机载产品产业化项目 17,651.96 7,000.00
2 航空测试设备产业化项目 21,669.43 3,265.73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3 航空机载电子设备维修生产线扩展及技术改造项目 9,022.51 5,000.00
4 航空机载机械设备维修生产线扩展项目 8,010.10 5,000.00
5 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8,352.92 7,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总计 84,706.92 47,265.73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34.61万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合计金额为125.39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7BJA100177);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出具了《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18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增加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顺仁路54号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航空机载产品产业化项目”、“航空机载电子设备维修生产线扩展及技术改造项目”、“航空机载机械设备维修生产线扩展项目”的另一实施地点,增加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第九层901、909单元作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另一实施地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独立董事出具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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