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维尔: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安达维尔资讯
2018-02-12 20: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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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2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证券代码:300719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二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计划。



四、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7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五、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16800.00万股的0.60%。本次激励计划不预留股份。本激励计划



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六、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25元/股。



七、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八、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九、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十、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十一、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二、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三、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四、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十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录



声明......2



特别提示......2



第一章 释义......5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6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7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8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9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10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2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13



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16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18



第十一章 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19



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22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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