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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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 2017-013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27日( 星
期三) 9:30-11:30,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26日(星期
二) 15:00至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 1)现场投票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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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9日(星期二) 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 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杜杨北街19号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三层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1、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2、审议《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审议《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2、 提案3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1、 提案4、提案5、提案6、提案7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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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
2.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
3.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
4.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2)、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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