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9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本说明为招股说明书附件之一,除非特别说明,各项简称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正文一致。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北京安达维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2月通过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公司的股本形成及其演变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本演变情况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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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股本演变过程
1、2001年公司成立
安达维尔有限于2001年12月3日由5名自然人股东赵子安、常都利、孙
松江、王洪生和乔少杰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335.00万元。其中赵子安、常都
利、孙松江、王洪生和乔少杰分别以货币形式出资103.85万元、103.85万元、
67.00万元、53.60万元和6.70万元。
北京金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次出资进行了验证,并于2001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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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2001)京信验第673号),确认截至2001年11月28
日上述出资已足额到位。
安达维尔有限于2001年12月3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注
册登记,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赵子安 103.8500 31.00%
2 常都利 103.8500 31.00%
3 孙松江 67.0000 20.00%
4 王洪生 53.6000 16.00%
5 乔少杰 6.7000 2.00%
- 合计 335.0000 100.00%
2、2003年股权转让
2003年6月29日,安达维尔有限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赵子安
将所持有的13.40万元股权转让给刘浩东,常都利将所持有的16.75万元股权转
让给李海龙,孙松江将持有的10.05万元转让给雷录年,王洪生将所持有的10.05
万元股权进行转让(其中:转让给刘浩东3.35万元、转让给雷录年6.70万元)。
上述转让价格均为1.20元/股,系各方友好协商定价。2003年7月7日,交易
各方分别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
该次股权转让的原因:公司为引进技术和销售方面的专业人才。
由于李海龙当时并未立即入职安达维尔有限,因此实际控制人赵子安与李海龙约定:李海龙取得 16.75 万元股权的转让价款由赵子安实际支付,并以李海龙入职安达维尔有限为条件,待该条件成就后,再由其实际享有股权。据此,赵子安与李海龙于2003年4月签署了《关于技术持股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其中约定:①李海龙所持5%的股权由赵子安实际出资;②李海龙未入职之前,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享受任何公司股东收益和权益,此期间由赵子安承担相应的股东权利、责任,并享受相应的收益和权益;③李海龙正式入职4-5-6
后,自行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责任和义务;④在该协议签署后 6年内未到
公司正式入职,所持有的技术股份归还赵子安所有;⑤该协议有效期10年。因
此,李海龙当时的持股为附义务持股。由于后来李海龙放弃了入职安达维尔有限的打算,因此2010年6月,李海龙将其所持的全部的安达维尔有限股权按照赵子安的意志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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