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1723号《关于核准浙江长盛滑动轴承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56元,募集资金总额46,4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9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500万元,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1,389.6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为42,110.38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0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763.55万元,
置换前期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3,533.13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期末尚未赎回资金28,40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13万元。截止2017年
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814.4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2,413.57
万元,差异400.90万元,原因系: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4.11万元,尚未归还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以自有资金支付的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252.36万元,尚未支付
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134.4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长盛塑料轴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塑料”)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长盛塑料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长盛塑料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所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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