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轴承: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长盛轴承资讯
2017-11-20 19: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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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21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17-004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11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送达至各位



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孙志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3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新股2,500万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7,500万股变更为10,00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7,5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同意委托徐姮作为代理人,就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事宜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7年11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见附件),并委托徐姮作为代理人,就公司通过新的公司章程事宜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修订后的《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在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同意公司与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孙志华先生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长盛塑料轴承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盛塑料”)为募投项目“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实施主体,该项目总投资7,065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5,475.38万元。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长盛塑料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投项目“非金属自润滑轴承扩产”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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