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轴承: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长盛轴承资讯
2024-04-23 19: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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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4-022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颜希勇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颜希勇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颜希勇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3-84182788

电子邮箱:yanxy@csb.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鑫达路 6 号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颜希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本科,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1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专员、证券部专员。颜希勇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截至本公告日,颜希勇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与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颜希勇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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