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8
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前,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向颖 罗智雄 牟小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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