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0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国立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娜 联系电话:0769-22113782
保荐代表人姓名:姚根发 联系电话:0769-2211378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杨娜、姚根发、何流闻、徐瑞敏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现场检查时间: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29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是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不适用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不适用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是
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不适用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不适用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是
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不适用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是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是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是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条所列):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是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是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是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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