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朱冬青,1955 年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 年至 1998 年历任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公司(中国建材集团防水公司)助理工程师、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1998 年起历任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副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理事长;1999 年至2002 年任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兼任建设部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防水》杂志编委会主任,全国建筑防水材料分标委会主任,美国屋面工程协会国际委员;曾担任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秘书长、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 5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
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
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
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和弃权的情形。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出席股东大会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董事会会议 次数
朱冬青 5 5 0 0 否 1
2023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情况;未发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或审核意见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
同意
《关于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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