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英可瑞资讯
2019-02-18 16: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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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2-18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19-010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2019年2月18日下午14:30时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17日15:00至2019年2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国际E城E1栋11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70,942,0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187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70,941,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186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9%。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24,5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3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23,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3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941,1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3,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27%;反对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冰、李晓嫚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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