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郭谋发)
永福股份资讯
2024-04-26 23: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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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郭谋发,197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台湾元智
大学博士,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4 年至2019 年,任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系系主任;2019 年至 2020年,任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力工程系党支部书记;2019 年至今,任福州大学配电网及其自动化研究中心主任;2019 年至今,任福州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2021 年至今,任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和 9 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阅读并仔细研究,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事项做出了明确独立的判断。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出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席董事会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的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 数



郭谋发 9 9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监督作用,做好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的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的制定、总经理绩效考核方案制定及考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权激励归属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规定参加提名委员会,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讨论与审议,并对财务总监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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