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14:30 在公司 2008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吴轶群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俊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网”)披露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
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地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所需,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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