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营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工业和信
财之道投资
2017-11-20 21:37:4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民营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工程院、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防科工局、全国工商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 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针对近年来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放缓、活力不强的局面,《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国制造2025》,通过一系列措施和保障,破解制约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障碍,发挥民营企业在制造业领域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能,促进制造业向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
《指导意见》按照“市场主导、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公平共享”的原则,从民营企业反映强烈、制约民间投资、影响提质增效升级的突出问题出发,提出了八项提升民营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鼓励支持制造业民营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两化融合水平、工业基础能力和质量品牌水平,推动绿色制造升级、产业结构布局优化、服务化转型以及国际化发展,指出了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方向任务和工作措施。
为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指导意见》提出了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改善制度供给,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人才激励体系,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以及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全方位提升对民营企业的服务水平,推动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制造业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按照《指导意见》的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共同推动形成有利于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民间投资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