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02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GHT Co.,Ltd.
(广州市科学城南云一路 1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〇一七年六月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
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
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 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
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创业板风险提示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610 万股,且同时也不少
于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 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
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全部内容,并对下述重大事
项予以特别关注。
一、关于股份锁定、延长锁定期限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电装集团及其控股的盛邦投
资、联电集团承诺
就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就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 送红股、 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每年减持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合
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
份,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
2、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在持有股份超过 5%以上期间,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
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在减持股份期间,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发行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人规章制度。若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