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7
w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新庆路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6,433.00 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
本的25.00%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2.82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9月28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 深圳证券交易所
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5,733万股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华荣承诺
自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承
诺人持有的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末收盘价低
本次发行前股东 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所持股份限售安 个月。若发行人股份在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排、股东对所持
股份自愿锁定及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相应作除权、除息调整。
持股意向的承诺 在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本承诺人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25%。本承诺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承诺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
个月至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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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