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28
证券代码:300705 证券简称:九典制药
公告编号:2022-098
债券代码:123110 债券简称:九典转债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的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段立新女士、郑霞辉先生、阳秋林女士、周从山先生、向静女士),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志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考虑从募集资金中扣除 1,000 万元的财务性投资因素后,拟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7,000 万元(含 37,000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含 36,000 万元)。公司对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推进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考虑从募集资金中扣除 1,000 万元的财务性投资因素后,拟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2.2 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7,000 万元(含 37,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含 36,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7,000 万元(含 3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高端制剂研发产业园口服固体制剂项目 37,980.89 37,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36,000 万元(含 36,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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