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源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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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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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马少龙,作为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要求,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我个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马少龙,196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通信、智能
制造领域高级工程师,曾参与缅甸卫星电视上行系统研制,并担任监控分系统负责人,该项目获电子部优秀项目奖,本人获 54 所一等功。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石家庄第 54 所卫星通信专业部系统总体主任,河北盛名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宁波信息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易泰通(宁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本人亲自出席 5 次;公司共召开
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 2 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马少龙 5 2 3 0 0 否 2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它时间到
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并通过面谈、邮件、电话等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与沟通,重点关注了公司运行状态、所处行业动态、面临的风险、有关公司的舆情报道、监管动态、对外投资情况、重要项目建设情况等重大事项,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向公司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任期内充分了解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情况,确认相关薪酬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义务,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水平。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的议题。

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七、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状况方面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八、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1、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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