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0
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1号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24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0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6,094,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6,647,775.28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6日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6599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17314号《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1月1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6,439.19万元。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439.1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年产12亿米金刚
石线项目 28,000.00 18,664.78 16,439.19 16,439.19
合计 28,000.00 18,664.78 16,439.19 16,439.19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项目的正常进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是为了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439.1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439.1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确定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439.19 万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岱勒新材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7年11月14日止的《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岱勒新材截至2017年11月14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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