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岱勒新材资讯
2017-08-30 00: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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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30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245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经发行人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2,060万股。本次发行将于2017年8月31日(T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49元/股。



投资者请按10.49元/股在2017年8月3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7年8月



3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



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低于1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9月4日



(T 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



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9月4日(T 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7年8月22日披露于中



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 ;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 )和发行人网站



(www.diamsaw.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



行人所在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类代码为“C30”)中的“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了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49元/股。本次发行价格10.4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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