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2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WeihaiGuangweiCompositesCo.,Ltd.
(威海市高区天津路-130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兼财务顾问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
五层 场(二期)北座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9,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无公司股东公开发售情况)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1.26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8月23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36,800万股
光威集团承诺:
“1、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
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中信合伙、威和合伙、拓展合伙、光威合伙、光辉合伙承诺:
“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
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兼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年8月22日
1-1-1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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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