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蠡湖股份资讯
2020-05-28 11:42:5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5-28



证券代码:300694 证券简称:蠡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王洪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许颙良、陆文龙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王洪其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王洪其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并任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洪其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洪其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同意聘任史开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2、同意聘任王晓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3、同意聘任徐建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4、同意聘任陈义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5、同意聘任潘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吴昌明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昌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晓君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晓君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晓君女士已按照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秘候选人资格审核,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