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盛弘股份资讯
2017-08-13 17: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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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14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盛弘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28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5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盛弘股份”,股票代码为“300693”。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14.42元/股,发行数量为2,281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368.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12.4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根据《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127.20972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28.1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052.9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46515646%。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初步配售结果和《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缴付要求,于2017年8月14日(T 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的摇号中签结果和《发行公告》的认购资金缴付要求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8月14日(T 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21号)的要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7年8月10日(T日)结束。经核查



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3,47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630个有效配售



对象中,有1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7个配售对象未参与网下申购,其余



3,46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613个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参



与了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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