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股票停牌自查情况暨复牌公告
中环环保资讯
2017-09-19 16: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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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0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17-017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停牌自查情况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一、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情况的说明



因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证券代码:300692;证券简称:中环环保)连续2个交易日内(2017年9月11日、2017年9月12日)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自2017年8月21日至今,股票交易价格累计上涨幅度为561.50%。鉴于上述情况,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9月13日开市起停牌,在此期间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核查。



鉴于相关自查工作已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环环保,代码:300692)自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二、关于公司自查相关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公司停牌自查结果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均严格执行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经公司自查,自2017年8月21日以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2017年9月12日,公司董事张伯雄的配偶董秀通过竞价交易购买公司股票600股,成交均价56.50元/股。



除此之外,从2017年8月21日至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的以下风险因素:



1、偿债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于环保水处理相关的投资及运营业务和环境工程业务,该等业务对公司自身运营资金的要求较高。投资及运营业务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特许经营权无论是通过BOT运作模式取得或者通过TOT运作模式取得,现金大量流出的建设期(收购期)无现金流入或只有极少现金流入,投资及回报需要在未来年度逐年收回,收回周期可能长达20-30年;环境工程业务的承接需要投标及履约保证金。目前公司业务仍处于快速扩张期,投资运营和环境工程类的业务规模仍在不断扩大,公司主要通过债务融资满足发展的需要,2016年末、2015年末、201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38.71%、43.81%、68.73%。融资规模和结构的合理规划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公司存在负债和资金管理不当导致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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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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