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23146 债券简称:中环转 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2:00 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120 号中辰未来港
B1 座 23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伯中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本
次股东大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上
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00-3: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70,567,58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0.25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92,565,6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1.844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78,001,95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40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0,852,15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2.00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50,851,9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2.0003%。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14,6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68%;反对
1,352,7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31%;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99,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394%;反对
1,352,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02%;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14,6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68%;反对
1,308,8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673%;弃权 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99,20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394%;反对
1,308,8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738%;弃权 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67%。
3.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14,6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068%;反对
275,4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15%;弃权 1,07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99,202 股,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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