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结合其任职经历、履职情况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梁士伦、周建英、吴建初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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