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一科技:回购股份报告书
双一科技资讯
2018-11-27 19: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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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

购”),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786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72万元,回购
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元/股(含2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2个月。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回购方案,并经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
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此外,本次回购股份目的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能面
临因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拟以不高于人民币28元/股(含28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786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72万元。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于本次拟回购的公司股份。

有关本次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制定股份回购的计划,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根据具体情况制订相关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股权激励计划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能成功实施或虽已实施但筹措资金未能达到公司计划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高于人民币28元/股(含28元/股)。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786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72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以最终回购完成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

(六)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在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786万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72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28元/股(含28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199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且不超过届
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若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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