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重大舆情的信息上报工作和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证券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舆情信息监测、管理和上报工作,并根据舆情工作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一)证券部负责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资本市场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的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相关风险;
(二)综合管理部负责监控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账号等自媒体渠道,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公司官方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舆情信息。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或综合管理部通报涉及公司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对于获悉的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及时行动。公司日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采取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积极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减少误解和猜疑,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制定进一步的应对方案;
(三)系统运作、组织引导。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的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积极引导,努力将舆情影响降到最低,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证券部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相关的情况后,应及时了解舆情的具体情况,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第一时间采取处理措施;如遇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对策。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置措施:
(一)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但应及时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
(二)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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