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天伟业: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澄天伟业资讯
2024-12-05 20: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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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分别召开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冯学裕先生(董事长)、景在军先生、宋嘉斌先生;

独立董事:兰才明先生、韩燕女士。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设职工董事。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韩燕女士、独立董事兰才明先生、董事宋嘉斌先生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韩燕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兰才明先生、独立董事韩燕女士、董事冯学裕先生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兰才明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韩燕女士、独立董事兰才明先生、董事冯学裕先生 3 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韩燕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冯学裕先生、董事景在军先生、独立董事兰才明先生 3人组成,其中董事冯学裕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韩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2 名,非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职工代表监事:袁丹女士(监事会主席)、黄金明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李猛先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中,不存在兼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自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起计算;非职工代表监事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监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冯学裕先生;

2、副总经理:景在军先生;

3、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蒋伟红女士。

(二)证券事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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