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2023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张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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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 15: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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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勇博)

本人作为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勇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拥有多年执业律师工作经验,先后在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公司治理及法律合规管理工作。现任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首席法务官。现任创业黑马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

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决议

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

下表: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投票情况(投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反对票次数)

张勇博 7 3 4 0 0 否 0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3 次,出席 1 次。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职责,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就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1.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的
独立意见;

3.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3 年度高管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18 日 第三届董事会 4.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十次会议 5.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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