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朗新集团资讯
2019-02-14 18: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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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2-15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对会议所涉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授权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关于追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追认公司自2019年1月25日至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未对公司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追认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穆钢、谢德仁、梅生伟、赵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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