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3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4
证券代码:123083 证券简称:朗新转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在无锡市新吴区净慧东道 118 号朗新科技产业园 2 楼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3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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