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1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hengd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Co., Ltd.
(成都高新区天晖路 360 号晶科 1 号大厦 18 栋 1803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
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
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售
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2,500 万股, 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不低于 25.00%。其中:( 1)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不超过 2,500 万股; ( 2)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总数不超过 1,05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
售股份的数量。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0,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3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声明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 并仔细阅读本招股说
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锁定承诺
1、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宇、付忠良、史志明、尹
邦明、钟勇、王晓东、刘小兵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也不由中科信息回购该部
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中科信息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在申
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 在中科信息股票
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中科信息股份; 在中科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
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中科信息股份。
所持中科信息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中
科信息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中科信息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中科信息股票的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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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