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佩蒂股份资讯
2024-05-14 18: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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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15


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3133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4月23日,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佩蒂股份)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全体股 东获取更高回报,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 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且不超过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4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考虑 募投项目当前建设进度以及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生产经 营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追加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董事 会将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且不超过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之日,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之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本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6号)同意注册,公司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72,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为“佩蒂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共计720.00万张,期限为6年。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中介费用、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1,859,782.01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28日划入募集资金专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1年12月28日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1]8205号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存储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820.34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3,991.50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19.99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使用募集资金1,362.55万元(未经审计)。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2,794.38万元。

截至2024年4月30日,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30,185.06万元(未经审计),另有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因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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