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7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满电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3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26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35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21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14万股,占发行总量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1元/股。根据《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561.78008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3.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81.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90%。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262795818%。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7年6月2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6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4、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1号])的要求,保荐人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和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进行了再次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全部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中,有 9 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 9
个配售对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1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
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对象。其余3430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536个有效报价
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
3,320,060万股。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的9家投资者具体名
单如下:
未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信息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配售对象 申报价格(元) 拟申购数量(万股)
1 温文龙 温文龙 8.11 600
2 张红梅 张红梅 8.11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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