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富满微(SZ300671,午盘股价:39.31元,市值85.59亿元)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集晶香港信息披露违法及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股票行为遭到深圳证监局重罚超400万元。此次事件凸显了上市公司股东在信息披露和股票转让方面的合规风险。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集晶香港在2020年7月14日至2021年8月26日期间,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公司总股本的6.5053%,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定。集晶香港持股比例减少达到5%时,未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深圳证监局对集晶香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集晶香港的实控人刘景裕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集晶香港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富满微股票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320万元罚款。这一处罚决定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信息披露违法及违规股票转让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富满微表示,此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经营管理、业务运营及财务状况均正常。尽管如此,此次事件对富满微的股价和市场信誉可能产生一定影响,提醒所有上市公司必须加强内部治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和股票转让的相关规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富满微控股股东的违规行为及其受到的处罚,给其他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必须提高合规意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在股票转让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