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6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17-032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补充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10日,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和《关于制定<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并在当日公告了《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司没有一并披露《关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现予以补充披露。
公司对上述补充披露公告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特此公告。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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