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章程修订对照表
沪宁股份资讯
2024-04-21 15: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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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经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公司章程》

条文 内容 条文 内容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第一条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程。 制订本章程。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
生产:电梯部件;制造:自动化生产 产:电梯部件;制造:自动化生产
线,机电装备。服务:电梯部件、自 线,机电装备。服务:电梯部件、自
第十四条 动化生产线、机电装备的设计,自有 第十四条 动化生产线、机电装备的设计,自有
房屋租赁;批发、零售:电梯部件, 房屋租赁;批发、零售:电梯部件,
自动化生产线,机电装备;分支机构 自动化生产线,机电装备;分支机构
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 经营场所设在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
义创路 7 号 1 幢。 义创路 7 号 1 幢;货物进出口。

(八)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
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
第三十三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第三十三 证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
条 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条 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
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有不正当目
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
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
面请求之日起 15 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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