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宁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姚铮)
沪宁股份资讯
2024-04-21 15: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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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姚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大家好!

本人作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23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四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 年度,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列席,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
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独
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2023 年 4 月 24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3 年 5 月 18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投资产业
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在会议召开前针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3 年 8 月 25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议的《2023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
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
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履职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关注并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持续研究高级管理人员选拔制度,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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